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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政府
民乐县园林绿化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设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 2 名,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建设股、城区绿化管理股、西山公园管护站、园林监察股。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412.24万元,支出总计2112.05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955.41万元、增长646.94%,支出增加1525.93万元、增长260.34%,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924.53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41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2.2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00.77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未完成,结转资金692.68万元;二是2020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年末到账未来得及支付,结转项目资金549.6万元;三十2020年养护经费结转57.11万元;四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及医疗费等结转1.38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1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5.41万元,增长646.9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项债券2617.21万元;二是新增2020年城市绿化工程建设资金54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78.12万元,增长2444.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项债券支出预算2617.21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5.93万元,增长260.34%。2020年新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924.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7.93万元,增长1474.75%2020年新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1924.53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66.22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养老金等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支出1924.53万元,占9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4.53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项债券支出1924.53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78万元,较上年增加2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73万元,较上年增加-422.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绿化养护经费纳入项目管理。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绿化面积逐年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56万元。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13万元;印刷费0.26万元;水费0.99万元;电费1.8万元;差旅费支出2.15万元;专用材料支出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工会经费支出0.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5万元,其他商品和谷物支出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422.8万元,原因是绿化养护经费列入项目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9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03元。主要用于采购苗木,绿化工程以及劳务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