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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三)负责拟订城市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实施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分解和落实年度城市绿化任务;申请、使
(五)负责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质量等级标准;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工程验收。
(六)开展城市绿化先进单位评比和园林达标单位(小区)创建评定工作;开展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七)实施绿线管制制度,保护绿化成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跟踪管理。
(八)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规划;组织城市绿化专业教育及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本系统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推广工作。
(九)协调社会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建成区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认建认养绿地等活动。
(十)组织实施城市绿化苗木、花卉科研及引种驯化,开展城市绿化病虫害防治,协调配合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工作。
市园林绿化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内审科、生产技术科、规划设计科、质量管理科、公园管理科、社会绿化科、政策法规科、科技科、信息科、创园科、城墙带状公园管理中心、智家堡公园管理中心、梓家村公园管理中心、十里河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御河生态林管理中心、儿童公园管理中心、大同公园管理中心、永泰广场管理中心、文瀛湖风景区管理中心(文瀛湖水库管理中心)、城市园林绿化研究中心、水电机运管理站、黄花基地管理中心、高速驿站管理中心和西京街绿轴带状公园管理中心。
从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看,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无下属单位,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6680.2万元,比2021年40764.7万元,减少14084.5万元,减少34.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文瀛湖PPP项目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8660万元,比2021年23157万元,减少144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文瀛湖PPP项目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减少。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与2021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4.01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大同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编发【2020】8号)文件的通知,我部门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5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72.23万元。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0个,总计21256.8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9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660万元。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2022年各项目均已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每个项目在设定绩效时,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设置,如产出指标方面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方面设置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满意度指标方面设置了社会公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建立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我部门项目较多,选择情况相同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列示如下: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房屋建筑面积16386.9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345.2平方米,业务用房4866平方米,其他用房5175.74平方米。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是公园照明广播系统和监控设备,价值719.8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是新能源供暖设备,价值116.75万元。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2021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进行,本单位不单独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